“历史不嘲笑胜利者”。事实上,中华民族不是仇官仇富的民族,反倒对官员和富人从来都是恭而敬之的。
春秋时期,齐国的相国管仲,“富拟于公室,有三妇、反坫(即有三位妻妾,有专门放置酒杯的台子,按礼法这都是诸侯才可以拥有),齐人不以为侈。”孔子虽然为此批评他有违礼法,但依然称赞曰“微管子吾其披发左衽矣”。
齐国人对管仲既不仇其富,又不仇其官,是因为他的富贵来得正当,其一是国君齐桓公做主,赐予这位职业经理人的高薪,而非他利用职权贪污致富;其二他的贡献完全有资格“富拟于公室”。太史公说,“管仲既仁政相齐,以区区之齐在海滨,通货积财,与俗同好恶。故其称曰:‘仓廪实而知礼节,衣食足而知荣辱,上服度则六亲固。四维不张,国乃灭亡。下令如流水之原,令顺民心。’”用现在流行的语言表述,齐国通过管仲主导的改革开放,富国强兵,老百姓解决温饱问题,物质文明精神文明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。
普通中国人从古到今,对富贵有着正当的追求,在一个宗教氛围不浓的国度里,福禄寿三星和财神赵公元帅的香火从来都是最旺的。对合法致富或得官的人,也一般是艳羡加尊重。比如,在江南一带的民间传说中,元末明初的巨富沈万三,形象颇佳。真正“仇富”者不是小老百姓,而是暴力集团。朱元璋定鼎南京后,觊觎沈氏财富,也担忧商业繁华和富商的势力影响其统治,效仿汉武帝对待富人的政策,没收沈万三财产,将其充军。多数民间传说对沈表示同情而对朱皇帝很是鄙夷,可见中国的小老百姓是非分得清清楚楚,因为沈万三是利用苏州一带的便利交通,做买卖办实业而致富,朱元璋则利用暴力公然掠夺人家的财富。
茅于轼:“打土豪,分田地”的结果是凡是富人都有罪
土地革命时期提出“打土豪,分田地”的口号,夺取政权后又发动社会主义改造,搞公私合营。结果就是凡是富人都是有罪的。而认为富人有罪,结果全国都是穷人。
其实,在西方,从来没有“剥削”这个说法,只有“犯法”这个概念。十六大提出保护非劳动收入,有人对此理解有困难,认为非劳动收入是剥削。十六大的提法其实是在摆脱过去。可惜现在的学校教育,还在灌输所谓“剥削”与“反剥削”思想。从维护社会稳定考虑,对富人的看法很重要。仇富心理,在理论上是错误的,在实践上是有害的。[详细]